残疾小伙仿售发令枪案重审将开庭,能减刑吗?

26岁的残废小伙子马欢因涉嫌不法生产制造枪支罪,一审被被判刑期十一6个月。之后福建莆田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二审判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因是一审人民法院违背法律法规的民事诉讼程序,要重新公平审理。

2012年7月26日在山东省临沂市某板材加工厂打工赚钱时,马欢不小心被液压剪板机切除左手四个手指头。临沂市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联合会出示的一份序号为临劳鉴显示信息,马欢劳动者功能问题水平为7级,1级最大,没有日常生活自理阻碍。马女性告知新闻记者,以便挣一点钱,2016年马欢取得成功仿造了发令枪,接着刚开始在微信发朋友圈出售。17年8月2日晚8时,在山东省临沂市某火锅加盟店内,马欢被抓捕。最后,这种零配件中有342个被评定为枪械单件。

马欢的刑事辩护律师告知新闻记者,马欢生产制造的发令枪的枪管和枪身为一体,材料是生铝合金铸造,枪管膛线为实的,不可以发送一切弹丸。在其中,枪体、转筒、枪栓、击锤均为铝合金铸造,此发令枪只是小孩玩具,其铝铸材料决策其不便于改装。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曾在一审判决公文中对于此事做出表述,2次复检的并不是同一批检材。马欢刑事辩护律师王贵祥及马欢的家属均对初次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她们觉得马欢生产零配件与已被评定为枪械的检材的零配件没法进行交换,就算进行,也不可以一切正常击发。

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一审判决书里觉得,马欢明知道同案人将其生产制造售卖的枪械单件,用以改装以炸药为驱动力发送枪支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仍很多生产制造,总数做到342个,换算为11套成套设备枪械单件,其个人行为已组成不法生产制造枪支罪,撤销一审判决,送回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