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债权属于因合同及法律其他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请求特定的债务人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请求特定的债务人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他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