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此次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实施单位应向社会公布优化后的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实行“一次受理、联动服务、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健全完善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为一体的电子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违规行为。二、做好项目审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落实到位。对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市直相关单位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各地要对承接的审批项目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改变备案、日常监管等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由行政审批向普遍管理、主动服务转变。三、建立项目审批动态清理机制。
由市监察局牵头,法制办、编办配合,每两年对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在国务院废止、修改或取消、调整,与实际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在市外取消或调整的,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好的,及时提出清理意见,报市政府决定,按程序取消、调整或收回管理权限。第四,推进行政服务模式改革
继续加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府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健全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整合部门审批资源,优化行政审批权力配置,合并内部审批职能,切实做到行政审批权力“三集中三到位”。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节约行政成本。五、规范审批中介行为
坚持“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支持发展”的原则,加强对中介机构特别是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和管理服务,应当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委托给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研究制定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相关制度,理顺监管体制,切断权力依赖,实现中介活动与行政职能完全分离。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市政府服务中心内建立涉及项目行政审批的“中介超市”,引入竞争机制,建设公平公正的中介市场,打破部分中介机构独家经营、垄断经营的现象,用市场手段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服务和效率。
附件1
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02项)
不。部门不。项目名称是审批的性质。清理决定作出后,实施机关备注1市财政局1代理记账机构资质审批许可保留。市财政局保留2名会计资格。市财政局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更审批未经许可保留。市财政局4收费票据准购证私自发放。市财政局5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权限保留。市财政局6未经许可保留国际资金。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拨款审批非许可保留市财政局7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登记及年检非许可保留市财政局8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费审批非许可保留市财政局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审批非许可保留市财政局2市公安局10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保留市公安局11网吧安全审查。市公安局保留的许可核意见12市公安局保留的停车场审批许可13市公安局保留的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许可14市公安局保留的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站审批许可15市公安局保留的蔻驰线路审批许可16市公安局保留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17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保留市公安局18枪支弹药携带运输许可保留市公安局19大型烟花燃放许可保留市公安局20爆破工程作业审批许可保留市公安局21枪支(弹药)购买许可保留市公安局22养犬场审批许可保留市公安局23市属金融机构新、 营业场所改造及金库安全设施建设许可保留市公安局3市城管局2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许可保留市城管局25占用绿地许可保留市城管局26树木移植砍伐许可保留市城管局4市交通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