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曲周县工业区建电子厂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优惠政策?
曲发[2012]5号
在* * *曲周县。
曲周县人民政府
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
(2065438+2002年2月28日)
为实现对外开放工作的新突破,鼓励全民招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我县投资,加快将衢州建设成为邯郸东部副中心城市的步伐,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土地供应
按照土地政策,凡固定资产10万元(园区内5000万元以上)(不含征地费用,下同)、投资强度25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或重大商贸流通项目,给予最大优惠。
第二,税费
1、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园区)(独立核算,下同),支持企业连续五年按可支配财力的50%由县财政留成。
2.在项目审批和建设期间,除上缴国家和省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和民营企业,实行“零成本”登记,审批、注册、验资等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第三,服务
1.所有涉及审批、办证、收费的职能部门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县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办证、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申请,实行全程办理。
2.对县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对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次性查实下岗制”。
四。推荐人奖励
1.对引荐人(单位或自然人,下同)引荐投资生产(经营)项目的,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含县内相关单位和部门争取的政策性项目和资金)。同时,引进项目形式税后,县政府将根据已缴纳的税收,对企业连续扶持5年后剩余财力的20%奖励引进者。
2、引进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国内外500强企业投资项目、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最高奖励。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条款
1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发改、国土、财政、住建、审计、物价等部门,于每年2月对上一年度引进项目的固定投资、投资强度、就业、财政贡献等指标进行科学认定。同时,每个项目由业主提交,只确定一名引荐人,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兑现奖励。
2.本政策所指项目为曲周县人民政府本期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此前的招商引资政策同时废止。
附:曲周县扶持的工业项目。
附:曲周县扶持的工业项目。
根据我县“33451”经济发展思路和产业阶段性特征,我县近期重点支持了以下新兴产业项目。
第一,新材料。高纯氧化新材料、新型LED材料、高性能薄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芳纶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超导、智能等基础材料。
第二,节能环保。林板一体化、废旧轮胎等资源回收产业、电能设备、高效节能技术装备、节能电器产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第三,生物技术。天然色素、辣椒素提取产业、生物养殖业、绿色农业生物制品、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防治重大疾病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品种、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龙头农业产业化项目。
第四,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产业;重要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数字化等虚拟技术;文化创意产业。
5.新能源。多元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新型风电技术与装备、智能电网与运营系统。
6.装备制造。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精密轴承产业,以数字化、柔性化、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如重型成套设备、专用设备、高端数控机床、精密仪器、家用电器、高端工程和纺织设备等。
七、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类别。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以及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系列汽车的相关推广应用和产业化;高能效、低排放、节能型汽车零部件。
八、现代服务。现代畜牧业、绿色食品加工、绿色蔬菜加工、棉纺织加工项目、汽车贸易、建材、家具、农资配送、小商品批发项目、现代农业科技“孵化器”项目、加工研究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新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投资与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与环境服务等商务服务、旅游休闲产业龙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