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5措施帮助企业脱困!随附的政策解释
《若干措施》共15项,围绕市场主体关注的减免税、稳定就业、金融支持等方面,投入真金白银,精准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加强减税、降费、减负
一是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54.38+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中小企业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现行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加计扣除10%和15%。
二、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渡客运轮渡、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加工贸易企业暂免征收国内销售税递延税款利息。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65438+2023年2月31: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众创空间向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提供给孵化对象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不动产和农产品专用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仓库用于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期末增值税抵扣和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增量抵扣月度全额返还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
四、按规定延期缴纳的制造业中小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已缴入库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申请退税(费)并享受延期缴纳政策。
五、租赁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高风险区域的区域,其他区域减租6个月;承租人2022年记忆更新期短于前述减免期的,根据租赁期限予以减免;如果租金已经缴纳,可以减免。对间接承租国有房屋的,给予最终承租人的优惠金额不得低于国有出租人转让的优惠金额。
实施援建企业稳岗保就业。
六、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分阶段降至1%,直至2023年7月31。根据国家部署,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继续执行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回归政策。大型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中小企业比例由60%提高到90%。
七、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税收吸收政策”)的人员, 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三年内实际招用。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上一年度已享受三年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得再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金融支持,增加活力
八、利用天津市征信平台拓展融资服务,推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产品,网上快速申请贷款。推广“智慧二代”金融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信用贷款。
九、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银团贷款除外)收取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支票、本票等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支持科技创新,增添动力。
十、国家级专业化创新型“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场外市场(OTC)上市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市级“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业化创新型”种子企业上市费用给予补贴。对市级“专精创新”中小企业和在库“专精创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65438+万元的融资贴息补助。
十一、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控制。优先考虑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企业;保证单位能耗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为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提供能源保障。奖励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示范单位。
扩大有效需求,挖掘潜力
十二、缓解旅游经营压力,积极推广用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继续实行按80%的比例暂提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
十三、对在本市举办展览时间超过3天(含3天)的展览主办单位给予财政补贴,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含)至1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含)至20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含)的展览项目分别给予最高每万平方米65438+的补贴。
十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200万元以下、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合中小企业,鼓励将这些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改善政府服务的优良环境。
十五、园区内工业用地符合详细规划的,根据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条件,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15个工作日审批出让方案;园区工业用地性质可按程序在工业、物流、仓储等商业用地之间转换,规划指标可在基准指标内按要求确定,认为符合详细规划。
市发改委详解15政策亮点。
《帮助企业解困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后,会给我市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市发改委对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进行了解读。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是千家万户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年初以来,我市遭受奥米克隆疫情袭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特别影响。为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近期出台的帮助企业脱困系列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强统筹规划,精准施策。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几项措施。政策旨在采取啃硬骨头、解渴措施,统筹市区两级,在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帮助市场主体降低成本、降低租金、满足资金需求,帮助其恢复活力,实现两手抓。抓,正,促。
据了解,《若干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租、财政减费减利等)支持市场主体。),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一是突出“中小主体”,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若干措施》既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又突出了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包括落实国家减免税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也有制度性安排;有退税、减税、免税、缓税等支持方式,呈现覆盖面更广、政策力度更大、优惠方式更多的特点。比如延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部分税费缴纳;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增值税抵扣退税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增值税抵扣,存量税收抵扣一次性退还。上述措施将大幅增加市场主体的流动性,有效增强发展信心。
二是突出“集中诉求”,积极响应解决重点问题。《若干措施》围绕企业需求,减免税费,金融支持,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在租金减免方面,对租赁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疫情中被列为高风险区域的区域,其他区域租金减免3个月,缓解租金等刚性支出压力。在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方面,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纯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信用贷款产品,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实施降费让利措施,精准满足融资需求。此外,提出对符合详细规划的园区工业用地,缩短审批时限,按规定合理给予企业相应的能源保障,多角度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在有效防范疫情风险的前提下,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采取措施帮扶。针对部分服务业领域联系聚集性强、中小企业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实际,《若干措施》突出加大对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的帮扶力度,对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服务免征增值税,继续执行按80%的比例停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并将积极推动以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招展,根据展览面积不同,对在本市举办3天以上的展览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15政策咨询电话公告
为切实做好《关于帮助企业解困和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咨询工作,方便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我市公布了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具体措施的联系方式,接受企业和单位来电咨询。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