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解决白娜商标纠纷

2001年5月,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在法定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商标局于2002年4月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号为1748888,指定保护商品包括葡萄酒、白兰地、烧酒等。,独占使用期限为2065438+2002年4月。

此举引起了中粮长城等葡萄酒厂商的反对。2002年7月10日,商标局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1748888以(2002)第174888号商标立案撤回,并认为“赤霞珠”是红酒的原料品种名称,故撤销该注册商标。同时,几家葡萄酒生产商,如长城、威龙、王朝等。,还联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撤销注册申请,理由是解百纳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是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要求撤销解百纳商标。

针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张裕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同时,长城等公司提出的争议申请也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中。2008年5月26日,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反复论证和多轮评审,作出了撤销商标局决定的商评字(2008)第05143号决定,驳回长城等单位的商评字(2008)第05165438号商标争议裁定。其中,05143号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解百纳”商标仍然是有效的注册商标。

2008年6月,中粮酒业公司、卫龙公司(庭审中撤诉)、王朝公司、长城公司因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438年6月+2008年10月,法院两次公开审理此案,时隔1多年,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

1.“解百纳”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吗?

显然,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赤霞珠的品牌和品种之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通用名称是指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或者确立的商品名称。

第一,“解百纳”是张裕在20世纪30年代独创的一个品牌名称,并非“赤霞珠”的翻译。更有甚者,法语单词“解百纳”有多种译法,如“嘉李奔”、“嘉本纳特”、“解百纳”等,“解百纳”与“解百纳”并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

其次,国内外所有与葡萄品种相关的标准中,都没有“赤霞珠”和“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的说法。

第三,干红葡萄酒、甜白葡萄酒等。都是OIV法规和葡萄酒国家标准中葡萄酒的通用名,没有一款葡萄酒被归类为“赤霞珠”。

2.权威部门的专家意见

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对这一争议给出了相同的结论。他们认为:“解百纳没有在中国近千个葡萄品种名录中公布,解百纳这个名字也没有在国家葡萄学术界和生产中应用。”“关于品系,在所有中外酿酒葡萄品种中,从未有过赤霞珠或品系的名称。”

“GB15037-2006葡萄酒国家标准,与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的规定一致,规定葡萄酒的名称按颜色分为白葡萄酒、粉红葡萄酒和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分为干型、半干型、半甜型、甜型。因此,干红葡萄酒、甜白葡萄酒等。都是葡萄酒的通用名,没有一款葡萄酒被归类为赤霞珠,所以赤霞珠不是产品的通用名”,中国酒类行业协会向记者肯定。“将赤霞珠定义为一个通用名称不符合国际公认的规范和准则。”

法律专家认为:“四五年前,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提出了如何区分专名和通用名的问题。专有名称,是指相关商品不通用的,具有显著特征,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张裕解百纳虽然没有被注册为商标,但建国以来一直在这样的状态下使用。张裕解百纳的使用具有鲜明的特点,可以与其他同类产品相区别。已经具有商标的属性,不属于普通名称。”

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的名称。根据我国作物和园艺界命名的葡萄品种名称和公认标准,没有一个葡萄品种命名为“解百纳”。其次,“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系(或品种系列)的统称。在中国,赤霞珠、品丽珠、赤霞珠是三个完全独立的葡萄品种。因此,“赤霞珠”不符合葡萄品系的概念,将上述三个品种归为一个品系是不正确的。

中国酒业协会秘书长王琦认为,“赤霞珠”70年来也走过了这样的历程。如果全盘否定张裕对赤霞珠的努力,不仅伤害了一个企业,对中国酒业也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王琦还认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和尊重个人企业品牌是在保护中国的葡萄酒行业。

北京万汇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黄一标认为,由于“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和品系,因此不能作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小青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种对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是一种可以由不特定多数人共享的公共资源,它们应该得到平衡的保护:不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损害个人利益。

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董认为,如果“谢百纳”之争持续下去,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会损害张裕公司的商标权益。如果俗称“赤霞珠”,国外的葡萄酒厂商也可以使用,这样中国企业培育的一个民族品牌就消失了,影响中国民族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谢对的误解来源

根本原因可以追溯到1956。

新中国成立后,张裕实际上承担了国家葡萄酒培训基地的重任。当时张裕公司根据轻工业部的指示,负责主办酿酒大学,为全国培养酿造葡萄酒的专业人才,并把张裕公司作为教学基地。

为便于讲课和现场教学,老师和技术人员习惯将赤霞珠、赤霞珠、赤霞珠等葡萄品种酿造的原酒称为“赤霞珠”酒。所以有同学误以为上述葡萄品种叫“赤霞珠”,为后来关于赤霞珠的错误说法留下了隐患。

据介绍,从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在各种全国性书刊中,并没有赤霞珠是一个品种的说法。直到上世纪80年代,这种说法才出现在一些书刊中。赤霞珠被称为赤霞珠,而品丽珠被称为赤霞珠和卡门骑士。这是因为当时国内关于葡萄酒的资料不多,翻译有偏差,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一些作者。所以后来关于解百纳的说法很混乱,以至于解百纳之争出现了缺口。

4.解决白娜争端的实质。

70多年来,张裕公司一直将赤霞珠作为品牌和注册商标使用,具有不可否认的延续性。‘解百纳’商标的生命力也是中国民族工业商标史上为数不多的。其他一些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抄袭和模仿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不能因为近年来少数企业抄袭、模仿赤霞珠,就认定它是葡萄品种或品系或商品的俗称,但也不能否定一个具有70年生命力的商标。

但是,关于白娜解决方案的争议恐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商标注册的争议了!从更大的意义上说,这场争论的实质是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其实损失最大的还是消费者!”一位业内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30多瓶解百纳蜂拥而至,从10元到80元,消费者将无法辨别真伪。”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如果张裕成功注册赤霞珠,对葡萄酒行业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利益似乎才是争论的焦点!

然而,一位业内专家的观点却截然不同。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真正的利益只是行业内一些假冒赤霞珠干红的小团体的利益,并不能代表整个行业的利益。从长远来看,行业的利益应该和消费者的利益一致。

其实张裕赤霞珠历史悠久,市场强劲,各种奖项,都是因为它是赤霞珠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真实形象。

5.张宇解决白娜商标案过程概述

2001年5月,张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赤霞珠商标注册;2002年4月,国家商标局颁发了注册证,但遭到了业内企业的共同反对。时隔三个月,国家商标局撤销了该注册商标。张宇不服,案件进入漫长的行政复议。

2008年6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赤霞珠不属于行业内使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的通用名称,而是张裕集团拥有的葡萄酒商标。

同月,长城、威龙、王朝等十几家葡萄酒生产商奋起反抗。他们认为,解百纳是葡萄酒的俗称,是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无权私自占有,遂联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9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由于原告和第三人提交了大量可能影响案件实体裁定结果的证据,如果不予考虑,将不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法院决定撤销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001号裁定。05115并在考虑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新的裁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小青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表示:一审判决只是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中粮长城提出的商标纠纷请求”作出新的裁定,并没有直接判定商标纠纷谁赢谁输。本案法律程序尚未完成,“解百纳”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