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创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1年2月5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将于同年6月正式启动三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经过14个月的谈判,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签署了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协议正式生效。该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通,从而形成拥有3.6亿消费者、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集团。协议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业和美国的航空、无线电通信业外,大部分工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将被解除。白领的流动性会放宽,但移民仍会受到限制。任何一个成员国在6个月前通知其他成员国后,都可以脱离该协定;该协议还允许接纳更多的成员国。总条款还规定,10年内全面开放成员国政府采购。由于墨西哥为本国公司保留了部分合同,该协议将对墨西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协定还规定,因执行协定而产生的争议将提交由独立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了一个国家的国内产业,就会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在产业方面,协议规定美墨之间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其余6%产品的关税,包括玉米、糖和某些水果蔬菜,将在15年内取消,进口配额将在10年内取消。对加拿大来说,与美国签署的所有现有协定都适用。汽车工业将在10年内取消关税,美国和加拿大将在1998年前取消它们之间的所有关税。在能源方面,墨西哥对私营部门勘探的限制仍将有效,但国有石油公司的采购将对美国和加拿大开放。在金融服务方面,墨西哥将逐步向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并最终在2007年前消除障碍。关于纺织品,同意10年内取消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之间的关税,北美纺织品制成的服装免税。到2000年,北美的卡车可以行驶到这三个国家的任何地方。该协议还就环境、劳工和其他问题达成了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美国和墨西哥将建立一个北美发展银行,以帮助美国边境的财政税收盈利。与此同时,美国将需要在协议生效后的前18个月内花费9000万美元对因协议而失业的工人进行再培训。内容概括起来就是:①相互减免关税;(2)取消进口限制;(3)坚持原产地规则;(四)政府采购协议;⑤鼓励投资;⑥拓展互助金融服务;⑦发展相互自由运输;(8)鼓励保护知识产权;⑨协商争端解决机制等。1993年5月至6月,加拿大议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和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了该协议,使其正式成为美国法律。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结果,它大大简化了三国之间进出口贸易和投资的相关程序,促进了区域贸易和经济发展。自1994年12月以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智利领导人决定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开始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于1997年6月2日生效。该协议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自1996年8月以来,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