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和产权交易有什么区别?

新三板是第三个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全国股转系统是面向中小企业和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面向企业发展、资本投入和退出。法制快报边肖为您一一介绍。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9月正式注册,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服务对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没有财务门槛,申请上市的公司可以不盈利。只要是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清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由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二,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转系统实行了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

第三,全国股转系统是为中小企业和产业资本服务的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和退出服务,不用于交易。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将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严格准入条件,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专业机构销售的基金、理财产品间接投资上市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以直接转到证券交易所挂牌。

证监会表示,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就是要使交易所市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份转让市场形成上下衔接、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但转到证券交易所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总股本、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满足相应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转让机制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合适的市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