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哪些专门的人民法庭?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下设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四庭、刑事审判五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环境资源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等。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立、组织、职权和法官的任免由NPC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