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策划了一些事情,最后老板居然签了名。是否侵权?
她是一种侵犯。
第一种情况:是职务行为。也就是说,在你做这个事情之前,已经明确说明是公司要求你做的,那么按照我们的法律,你可以签公司的名字,而不是你的名字。(比如软件公司开发一套软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但显然公司不会自己生产软件,还是要人家开发。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员工的创作,但知识产权属于公司。这也算是公司的创造吧。但是注意:是公司的名字,不是公司老板的名字。不管你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的名称必须是职务行为的名称!!!部门老板的名字是她个人的创造,但不是公司的创造。这肯定是侵权。
第二种情况:不是职务行为,完全是个人创作。这个就更不用说了,你老板无疑是侵权的。
也就是说:只有两种可能,1。部门公司名称,2。部门创建名称。部门老板的名字永远不会出现。(当然,如果她参与创作,可以签上自己的名字。)
以上只是理论分析。实际上,我建议你保持沉默。毕竟,你不是赢家,就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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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胜诉的机会很大,但是为什么呢?一个地方做好不容易。
个人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你去找她谈,让她签名,但你也必须签名。
还是那句话,你是对的,但是想想你要实现你的“理由”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要因为争论“愤怒”而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