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多少?

二审上诉费一般需要按照法定比例分段计算。如果不是因为财产纠纷而提出上诉请求,上诉费一般是逐案计算的。具体来说,如果是人格权纠纷,上诉时要交的诉讼费是100元,500元不等。

一二审上诉费怎么算?

二审上诉费用计算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 .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 .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9 .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第二,上诉案件将如何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发现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变更;

(三)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在收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后,如果对判决书的内容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上诉。申诉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符合申诉条件。如果请求获得批准,则需要缴纳上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