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自诉案件

法律分析:自诉案件包括三类:1。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侮辱和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和贪污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非法侵入住宅案件、重婚案件、遗弃罪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包括以下情况:

(一)告知处理情况;

(二)被害人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