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个人如何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东莞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办理。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予以说明和指导。
审核通过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
职工所在单位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移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后,可批量代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
扩展数据:
东莞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在本市出租房屋的;
(4)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九)其他规定的情形。
百度百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