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步骤

法律分析: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的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摘要中应当有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申请减费的,应当提交减费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申请文件是否齐全;

形式是否符合标准;

费用是否支付。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将对上述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进行补正。

(2)发明的实质审查申请公开后,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后,开始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并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性缺陷。申请人应当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必要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3)授权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并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4)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获得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而首次公之于众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特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申请内容的。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