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的评价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评价条件:在北京市工作并与所在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基本要求、专业能力要求、学历和资格要求、职称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专业知识等。

北京市高级经济师的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能力要求

高级经济师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经济管理的现代科学方法,了解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3)教育和资格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金融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金融专业中级资格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5.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类专业工作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发表专业著作,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6.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类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非金融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金融专业中级资格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7.取得非金融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在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是指经济学家(含国际商务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助理研究员和教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

通过全国统考可直接受聘为经济师的职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

(4)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根据突出表现、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定导向,从2017 1起,职称外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定的共同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用条件。

(5)专业知识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试行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2004]54号)文件精神,自2004年起,我市对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采用试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确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人必须参加“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和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2023年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6298.08kb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考试大纲

格式:PDF大小:6300.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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