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知识产权律师
首先,投诉基本明确,不需要调整太多;民事起诉状只要能明确陈述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就不必过分夸大,关键是看证据和事实。
其次,对于几个细节,调整如下:
民事申诉
原告xxxx,男,10月5日出生,1981 65438,住所地:江西省进贤县X,电话:xxxx。
被告xxx,女,10月2日出生,住址江西省进贤县X。电话:xxxxx
要求
1,请求被告立即返还彩礼12000元、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金手镯1条;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7月26日订婚。订婚后,他们无法建立感情。因原被告与被告在订婚前彼此不够了解,没有恋爱感情基础,在父母的要求和安排下订婚。原告实际向被告交付彩礼1.2万元、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金手镯1条。
但订婚后发现两被告性格不同,不能共同面对问题共同讨论解决,不能充分沟通,说话不诚实,因此无法建立感情。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两人关系并不融洽,感情已经完全彻底破裂,订婚关系名存实亡。故被告应依法将上述财产返还原告。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特此向你院提起诉讼,请求你院依法判决其为原告所主张的。
我在此传达
进贤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xxx
三月三日2010
最后,关于证人证言,最好要求出庭作证:
证书
我是认识XXX的介绍人(媒人)。XXX通过介绍认识XXX后,建立感情前,双方订婚。XXX委托我将65,438+02,000元,65,438+0金戒指,65,438+0金项链,65,438+0金手镯作为彩礼和纪念品交给XXX。我实际上已经交付了上述财产。
以上事实属实。
参考:XXX
日期年月
证人的证词要尽量简单,能把事实说清楚。
关于购买金饰的证明,销售者没有发票或者收据的,可以要求更换或者补充相关的销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