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的购房入户政策

不能像以前那样直接买房,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1,稳定居住和就业。

(1)惠城中心区

惠城中心区包括:桥东街、桥西街、江南街、江北街、龙凤街、河南街、水口街、小金口街。

惠城中心区现行政策是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登记3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2)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

惠城区包括马鞍镇、横沥镇镇、三栋镇、汝湖镇、芦洲镇。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现行政策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居住登记满3年及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3)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现行政策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到公安机关进行居住登记。

2.人才引进和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人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A.经地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中级技能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B.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五)国家、省、市政府文件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3.买房定居

2016 11 10月21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即2016 165438+10月21之后,取消购房政策。在此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可以直接购买结算,在此之后购买的不能直接购买,必须符合其他结算条件。

4.投资家庭

(1)无房产,且企业注册登记1年以上,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入户。

(2)有房产,且企业注册半年以上,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入户。

5.城市移民

(1)惠城中心区居民:可根据本人实际居住地在惠州市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惠城区居民: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中心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居民:可根据本人实际居住地在惠州市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居民:

a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者,可在惠州市任一辖区(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常住户口。

b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者,可在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鞍镇、横沥镇镇、三栋镇、汝湖镇、芦洲镇居住工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前,将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相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