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否只有交付后才生效?
质押在交付后才生效。
质物未交付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以质押物的转移登记或实际交付为基础。质押物未交付的,质押合同尚未生效。以证券、基金份额或者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预期违约的特征:
1.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
2.预期违约的具体表现是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
3.预期违约侵害的合同债权为预期债权;
4.预期违约不仅是一种救济方式,还要求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继续履行或承担实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到履行期届满后再主张实际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知识产权的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29条
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质押成立。
第441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于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成立;没有权利证书的,办理质押登记时质押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45条
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应收账款转让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