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立于1952,是一个全国性的对外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

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有17个行业分会,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分会和县一级国际商会;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组织系统

组织结构

高权威

全国委员会(以下简称“全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咨询和议事机构,由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企业和组织的代表组成。

全体会议由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的代表组成,人员可从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商协会、社会团体和企业中选举产生。

全体会议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国企业的需要,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

(2)聘请特邀顾问;

(三)审议和批准行长的工作报告;

(四)审批年度财务计划和决算;

(五)决定工作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六)指导和协调地方和行业贸易促进机构的工作;

(七)制定和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

(八)参加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有关活动。?[4]?

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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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7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1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海外代表处。在中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分会和县级国际商会,还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一般工业、供销合作、建筑、粮食等部门建立了6500个。

贸促会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研究部、国际联络部(外事办公室)、贸易投资促进部(展览管理办公室、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组委会联络组办公室2019)、法律事务部、人事部、财务部、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国际商会内设机构:综合部、会员部、展览部、合作发展部、国际商会事务部(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

直属机构:资产管理中心、代理服务中心、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贸易促进交流中心、培训中心、专利商标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中国贸易报社。

驻外代表处:香港代表处、日本代表处、韩国代表处、海外代表处、澳大利亚代表处、美国代表处、墨西哥代表处、加拿大代表处、德国代表处、法国代表处、英国代表处、意大利代表处、比利时代表处、俄罗斯代表处、新加坡代表处、哥斯达黎加代表处、巴西代表处(筹建中)。

主管单位:中国国际商会、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

附属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秘书处、国际特许贸易商协会秘书处、海峡两岸经贸协调委员会。

主管企业:贸易促进中心、投资促进中心、企业维权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台港澳企业服务中心、中国贸易促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公司、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

仲裁和调解机构

(1)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经济贸易仲裁案件。

(2)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3)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调解中心,受理民商事和海事调解案件。

地方和行业贸易促进机构

地方和行业贸易促进机构应设立地方委员会,其成员应由地方或行业的代表人士、企业、机构和团体组成。

地方和行业贸易促进机构是独立的法人,可以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章程,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署与促进经济贸易有关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地方和行业贸易促进机构有自己的财务计划,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置财产和承担相关义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成立具有独立经济核算和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