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标的产品可以卖吗?
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1,确定需要注册的商品或类别;
2.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查询,对商标能否注册做出初步判断;
3.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报名,缴纳报名费;
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出具驳回通知书;
5.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者纳入商标初步审查公告,未通过者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
6.商标初步审查的公告期为三个月。期满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什么是商标侵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
7.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公司字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以突出其识别功能,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8.将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电子商务或者商品交易,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10,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
综上所述,没有商标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注册商标可以在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但使用者对该商标没有专用权,不得禁止他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的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仅为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同其所在地的名称、标志、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欺骗性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