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复工复产有什么扶持措施?
疫情爆发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工业领域企业应对疫情影响。这些政策有的更适合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有的也适合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
上海企业服务云推出“保卫上海,抗击疫情”(www.ssme.sh.gov.cn)专栏,进一步动态汇总梳理相关惠企政策,并及时在上海企业服务云“政策知识库”专栏发布更新,帮助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
2.如何帮助企业解决复工生产时原材料或零配件短缺、运输仓储服务缺失等问题?
未来,上海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支持复工复产企业的联合联动和链条保障,在行业和领域上进行拓展,包括物流、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配套等企业。
3.如何保证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畅通?
4月30日,长三角地区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个直属海关发布联合通知,确保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通知》的具体措施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建立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参与的协调机制。二是加快货物在上海口岸的报关和出境。三是建立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通关绿色通道,协调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互认。四是加快长三角地区进出境货物跨境流通。五是搭建长三角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在5个海关“12360微信平台”上设立长三角企业专栏。
4.除了单个企业复产,如何有效推动产业链协同复产?
上海不断扩大复工复产企业范围,滚动推进,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以链点为链条,有序带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比如汽车行业以整车带动关键零部件和仓储物流企业恢复生产。
5.随着疫情的缓解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有没有考虑出台一些政策措施来缓解跨国跨省流动的问题?
上海将根据国家关于人才跨国跨省流动的标准,及时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6.哪些重点地区和企业将获得信贷支持,以满足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满足复工复产资金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单独制定信贷计划,积极满足民生保障、防疫建设、医药医疗、物资生产等企业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加强研判,做好对接工作。对有发展前景、信誉好但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不允许盲目放贷、断贷、压贷。
7.保险行业对复工复产有哪些扶持政策?保险产品有哪些创新?
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当延迟交费时间、扩大新冠肺炎责任、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群众渡过暂时困难。鼓励旅游、交通、工程建设、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加大保单倾斜力度。
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的具体保险需求,开发设计责任更广、价格更低、保障更全面的责任保险、经营中断保险和综合防疫保险,不断扩大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帮助减轻企业和群众的后顾之忧。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相关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励为司机、邮政快递员、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志愿者等定制保险方案。,并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
支持沪上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扩大新冠肺炎保险责任,扩大疫情造成的经营中断保险等风险保障覆盖面,创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加强防疫保险保障服务,研究出台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迟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效率。
8.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有什么样的延期还款支持?
对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和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银行机构,双方自主协商决定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解决问题。原则上,他们将能够继续和应该继续,并尽力支持市场主体恢复工作和生产。
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以通过延长还款期或活期、实施信用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的还款压力。,并对因疫情无法及时还款或申请赎回或续保的客户适当延迟催收,确保客户不因疫情带来的不便而增加额外融资利息费用,不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不盲目办理逾期贷款。
9.产业链复产有哪些资金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业以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等问题。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和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增加外贸信贷,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全球产业链协调发展。
10,疫情期间,部分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该怎么办?
以某食品生产企业为例。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因疫情原因不能延续的,在本市疫情解除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1个月。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复检健康的食品从业人员,其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1后到期的,视为继续有效,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本市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健康证明。
11.环评如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4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从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方式、协调环评和排污许可改革试点政策、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政府服务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出台13项配套政策。
比如免除防疫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手续。医疗机构改扩建、集中隔离点或掩蔽医院新建改扩建、防疫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临时性防疫项目,免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手续。
适当延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限。原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完成的,验收工作可延期至本轮疫情社会控制后3个月内完成。延长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因疫情原因,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完成到期排污许可证换证或换证的排污单位,可在当前疫情解除控制后3个月内办理手续,期间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支柱产业发展。对列入市、区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和部分本市支柱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技术评估提前介入、专项跟踪指导、定期调度等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早日开工投产。
12,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实现信用修复?
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上海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
目前,上海已建立疫情期间信用修复快速处理机制。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将于当日转送行业主管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可凭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通过上海法院网上诉讼平台向执行法院申请修复,执行法院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经审查发现可以恢复信用的,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将在收到修复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撤回信息。建立税务“快速通道”信用工作机制,1个工作日内完成重点防疫企业信用重评、信用重评、信用修复,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已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修复的企业,因融资、投标等原因需要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执行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标准,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不予修复的信息外,涉及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将在处罚后及时修复。
在“一网通办”、“有标”APP、“信用中国(上海)”等网站开设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专栏。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提示等多样化方式让企业了解处理进度,获取维修凭证。优化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加快在线电子签名功能,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身份证明、信用报告等可通过数据验证的材料。
13.用人单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劳动者工资可以缓发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恢复工作生产的意见》相关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规定 企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14.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因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如何处理?
对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停产或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注重和解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