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的原因是什么?

1.人格权纠纷;二是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第三,物权纠纷;4.合同和准合同纠纷;五.知识产权和竞争争端;6.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7.海事纠纷;8.与公司和证券有关的民事纠纷;九、侵权责任纠纷;10.非诉讼案件的案由;11.特殊诉讼案件的案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