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额和非法所得。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生产、制造、加工、选择或者经销的全部非法商品的价值。违法所得数额:《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租用国际专线、私设交换设备或者其他方式,擅自从事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的营利性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呼出业务量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呼入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对外贸易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或者商业单据而为他人从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通过中介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份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种,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份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种。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非法经营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