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可以解决该领域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2.申请人应该有良好的基本条件,如R&D,团队合作和测试。
3.因严重违法失信未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依托创办科技企业,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研人员
一支技术创新意识强、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R&D团队,其中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
2.科研投资
对高新技术企业或近三年R&D资金投入强度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平均近三年R&D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科研成果
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一级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五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三、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应与省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
2.满足近三年承担申报领域不少于5项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0项以上的要求。近三年来,在本领域推广转化了5项以上重大技术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要求
1.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组成创新联合体,* * *申请建立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形式。
2.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请数量不超过1。
3、并已被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其他主要研究方向不重复。
4.长沙推荐不超过20家,株洲湘潭不超过5家,其他市州不超过4家。
5.申请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真实性承诺书。
6.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书、申请报告、评估材料、附件、证明材料。
7.试点县市推荐的中心,由县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市科技局。
摘要
湖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9个产业领域的工程研究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