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小学意外伤害的法律问题?

赠与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赠与行为一般通过法定程序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口头合同等形式)。

第一,赠与合同的形式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一群同事下班后在工厂门口。其中一人拿出一支大中华香烟,另一人递出一支。这是一份礼物。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2.口头合同是即时合同。我们在路边小摊或超市购物,付清我们的钱,拿走货物,然后离开。这是一份口头合同。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和上面的例子一样。比如一群同事下班后在工厂门口,其中一个人拿出一支大中华烟,大家都抽。这是一份口头赠与合同。

3、书面合同,至少两人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为书面协议。

第二,口头赠与合同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1,朋友之间的小礼物。

2.亲戚、朋友和邻居之间的婚礼礼品。

3、社会公益捐赠,只要有当事人的口头承诺就生效,这是保护公益事业。大老板要注意了。

等一下。

三、赠与只能发生在下列对象身上:

1,个人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个体之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向个人赠送礼品。因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权将财产赠与个人。

第四,捐赠的东西可以退回吗?

赠与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赠与的财产在所有权转移前可以撤销。

比如一群同事在厂门口下班,其中一个拿出一支大中华烟,另一个递出一支。他突然发现其中一个人对他有意见,他想把烟要回来。只要那个人没有吸烟,他就可以拿回它。当那个人吸烟时,香烟不会被归还。因为香烟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

2.严重侵害了捐献人及其近亲属的利益。

3.未尽赡养义务。

4.额外的捐赠义务没有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为知道撤销原因后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用上述条款。

5.捐赠的东西出现质量缺陷谁负责?

捐赠者对下列情况负责:

1.捐赠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赠人财产损失的。比如一群同事在工厂门口下班。其中一人掏出一支大中华香烟,另一人递出一支。由于香烟质量问题,其中一人肺部感染,花了两万元医药费。这种情况下,捐赠者有一定的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质量瑕疵。

3.捐赠者保证质量。

6.财产赠与是否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

赠与需要对方同意,赠与合同在接受财务后成立。比如一群同事在厂门口下班,其中一个拿出一根大中华烟,另一个拿出一根。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抽烟,也不需要那支烟。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捐赠财务和捐赠合同是不成立的。

以上只是谈谈赠与的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

七、原支付合同法(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未交付捐赠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有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在义务范围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不保证没有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捐赠人或者捐赠人近亲属的;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