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1,正式发函督促其履行合同。

在事实清楚的拖欠货款等纠纷中,如果对方的行为可能或者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可以由律师出具律师函,提醒对方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督促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告知其不支付货款将承担的法律制裁。在这类案件中,律师函可以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2.中断诉讼时效。

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的两年内要求债务人支付,两年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也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的诉讼请求,即债权人败诉。律师出具律师函可以顺延诉讼时效。这就是出具律师函的重要法律意义。

3、能澄清事实,制止违法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和民间信函所不能及的。在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受害方委托的这类律师函比较多。

4.告知义务。

这方面有很多方面,如通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追认、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行使抗辩权、提前行使抗辩权、通知合同无效、行使撤销权等。所有当事人都有权通过律师函来完成告知。

5.通知终止合同。

这是《民法》根据《民法》第93、94和96条的规定赋予当事人的权利。通知到达时告知对方合同终止。对方不同意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促进和解。

这也是律师函的作用之一。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种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前来、写信或打电话咨询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