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

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或者通过五年以上独家许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65,438+00%以上。

(四)企业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以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R&D费用总额不低于R&D费用总额的60%。企业注册未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额和总资产增长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的要求。评价中采用100分制,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总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

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

(三)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使用年限计算)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使用年限为准);

(5)技术创新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省级以上(含计划单列市)科技计划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参考资料:

/view/9639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