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知识产权法的最终归属。

法律主观性:

1.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等等。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