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通知
浦市工商综合局第6号[2016]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部室、协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于3月1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治理,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风采。
二、活动的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举办论坛。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完善消费者首问先行赔偿制度意见的通知》(龚敏尚笑201579号),召集部分企业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落实先行赔付制度, 完善消费纠纷解决和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保分局。
2.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网购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3.组织一次面试。对消费者投诉量前十的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责任单位:消保科;合作单位:政策法规科、消费者委员会、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4.组织一次12315的农村活动。结合消费维权“12315五进”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切实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单位:消费者保护处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6.进行有奖问答。通过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猜活动,扩大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认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更新维权知识。责任单位:消保科;合作单位:消费者委员会
7.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合作。,具体举报工商部门维权的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汽车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消保科、消费者委员会、广告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
8.举行简报会。市消委会将根据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的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单位: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分局)政策法规科、消保分局。
9.举办现场活动。选择该场地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设立分会场,举办消费维权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商品真假辨别、消费体验、汽车宣传等活动。责任单位:消保科及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部室、协会、直属单位。
10.组织一次破坏。对全市工商系统办案单位涉及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相关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清点销毁涉案物品,办理销毁涉案财物审批手续,并于3月15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组织的销假活动。责任单位:竞争法执行处、消费者保护处和执法支队;合作单位:各区工商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关系到行业的创新和规范发展,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切实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2)加强值班,积极调解。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处理和反馈“3.15”期间各类热线的转办事项和投诉,特别是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微信平台转办事项的处理和反馈,妥善安排值班人员,配备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加强宣传,及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围绕系列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是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做法和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图片报至市工商局消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