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为什么取消低保?
因为东营今年实行了新的低保政策。
2065438年3月至2006年3月,东营实施新的低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得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确定低保标准的三个基本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恩格尔系数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2016年,东营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58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60元每人每年4200元,分别是东营区、广饶县,河口区每人每年4320元,垦利县、利津县每人每年4120元。?根据新出台的《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到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5:1以内。
根据新的低保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财产状况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一)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
(二)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
(三)拥有2套及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为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以上,或者在申请低保前及享受低保期间1年内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的商品住房;
(四)申请低保前或享受低保期间1年内建造、购买非居住房屋或高标准装修房屋的;
(五)1年内购买钢琴、空调、液晶电视、珠宝首饰、贵金属及其金融衍生品、贵重珍品(饰品、玩物)等非生活必需品,但价值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
(六)持有或者从事证券交易等投资活动,且投资金额超过当地年度低保标准2倍的;
(七)特许经营权、著作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八)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九)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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