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燃气安全知识
城镇燃气事故具有危害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目前,北方已进入冬季供暖期,是城市燃气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树立城市燃气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做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各地建设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城市燃气安全大检查。要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责任。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自建自管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查;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特别是燃气供热用户的安全检查;液化气体钢瓶的充装和使用。要通过这次燃气安全检查,提高燃气设施运行安全性,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今后对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要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建设、安监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和建设部制定的《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地方和部门相关预案,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
四、防止煤气中毒,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建设部等十部门2006年6月20日《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的通知》(程健〔2006〕274号)精神,切实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理,加大科普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救能力。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各地建设、安监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进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纳入社区工作。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安全用气和消防知识,增加用户用气安全知识。住宅产权人有责任告知承租人和暂住人燃气器具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