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镇经济调查
芦台镇经济与时俱进,蓬勃发展。全镇现有各类企业507家,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冶炼及钢材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纺织、饮料制造、橡胶及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皮革盒(袋)制造等行业。
天津市宁河区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第76位。芦台镇是宁河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宁河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先进,基础设施完备,通讯便利,交通道路宽阔畅通,电力充足,全天候供水、供气、供暖。激励方法
近年来,芦台镇招商引资成绩斐然。为进一步促进芦台镇经济快速发展,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有志之士参与招商引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引进实体企业
1.实体企业介绍:自投资者从区外(或国外)了解,在芦台镇租赁固定资产,或在芦台镇投资新办企业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在芦台镇。每年年底兑现以下奖金。境内实体企业:指县外、境内投资者,在芦台镇租赁固定资产,或在芦台镇投资新办企业。以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基础,由镇(区)相关部门(以下简称镇财政)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1.5%。固定资产实际投入不足50万元的,收入单位一次性兑现全部奖金;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镇财政接受20%的奖金,收入单位接受80%的奖金;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奖励。外商投资实体企业:指在芦台镇投资或与芦台镇任何类型企业合作的外商、经济组织和港澳台人士的企业,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引荐外资实体企业的,引荐人按实际到位外资奖励人民币654.38元+0.5万元。奖金数额如此。对引荐人的奖励为镇财政接受奖金的20%,收入单位接受奖金的80%。
介绍注册企业
2.引进注册企业是指投资者为区外(国外)人士。企业注册地址为芦台镇某企业。从企业纳税之日起,收入单位按以下奖金比例兑现。内资注册企业:指投资人为县外人士,注册地址在芦台镇的企业。
介绍奖金
3.引进奖金:引进奖金是引导县外内资和国外及港澳台外资。每年年底按以下奖金比例兑现。进口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知识产权。服务期不满两年的,按照1.2%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推荐人;服务期两年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推荐人。对介绍人的奖励由受益单位兑现。除上述奖励标准和奖励比例外,引进大型项目和巨额奖金者,由专项办公室给予重奖。凡引进实体企业的,自企业投产后连续两年按企业缴纳所得税的5%给予奖励。
更宽松的开发环境
十多万芦台人勤劳智慧,文明淳朴。芦台镇人民政府精诚团结,勤政务实,以诚待人,与时俱进,追求发展。能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快速、高效、优质的服务,落实“一厂一策”、“一事一议”的承诺,为企业招商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