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防机密的专利如何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专利局受理(电话:010-6635 * *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的,交由国防专利机构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附:国防科工委专利受理处联系方式:电话:010-66357***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会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机关进行审查。有关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将复审结果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保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办理,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