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

法律分析: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等。2.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3.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和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8.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夫妻应当向军人支付复员费、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所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