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证处收费标准2022

各市、地、州物价局、司法局: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证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公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85号[1997])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的通知》(81998号)的有关规定,

附件

一、《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维护公证处和申请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7]285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内的公证处从事公证业务,均应按照本办法收费。

第三条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用。

个体公证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四条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申请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评估费、认证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证处办理异地(辖区外)公证所需的差旅费;

(三)当事人因提供证据有困难而委托公证处调查取证的相关费用;

(四)公证处为办理申请人委托的相关事务而实际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申请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

(一)办理领取抚恤金(或劳动报酬)、救济金和劳动保险的公证事项;

(二)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

(三)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

(四)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费用减免由申请人提出,并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第六条公证处受理公证事项,可以向申请人预收公证服务费,也可以与申请人约定在承办公证事项期间分期收取。

第七条申请人要求撤回已受理公证的,可以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核的,每件收取10元;经审核的,按公证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因公证处责任不能出具或撤销公证书的,应当将预收或已收的公证服务费全额返还申请人;因公证处和申请人双方责任导致公证书被撤销的,根据责任大小退还部分公证服务费。申请人因作伪证、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无法出具公证书或者公证书被撤销的,预收或者已收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双方对责任有异议的,由同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公证处应当按照规定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公证处有下列违法行为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

(三)不按规定亮证收费的;

(四)其他非法收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公证服务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法律行为的证据

(1)合同和协议的证明

1.经济合同证明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屋转让、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按以下标准收取:

标的金额不足50万元,收取比例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收取;500001元-500000000元、10000000元、5000000元、100000000元,其他一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按以下标准收费:

投标金额不足2万元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50000元,收费元,收费元,收费元-1000000元,收费元-2000000元,收费元,收费元以上,收费民事协议证明,每次收费100-200元。

(二)收养关系证明:

1,父母* * *带领养,每次收费300-400元;

2.亲生父母单方面放出去收养的,每件收费500-600元;

3.其他监护人放出去收养的,每只收费500-800元;

4.解除收养关系的,每件收费400-500元。

(三)证明财产的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受益比例的收费。

20万元及以下按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200001元-500000元会算;500001元-1000000元按1%收取;10000065438+以上部分0元按计划收取。

第二,证明法律意识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过刑事处罚等事实。,收费50-80元每张。部分涉外公证员需要附证,额外收取30-5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收费标准为每件300-500元。

(三)证明签名、盖章真实,复印件、译文、节本、副本与原件一致,每件收费100-300元。

(4)证明不可抗力事件,费用为每件200-400元。

(5)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每份收费100-200元。

2、视听资料、计算机资料保存,每份收费500-800元。

3、事物的保存:

(1)每块房产收费500-10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费每件200-400元。

4、侵权及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1000元。

(六)拒绝出示票据凭证的,每张收费400元。

三。证明法律重要性的文件

(1)证明知识产权享有、转让和使用的许可文件,每份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

1.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担保书、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声明等法律文件认证,每件费用300-500元。

2.个人陈述、委托、保证、承诺书证明收费200元。

3.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证明费每份50-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金额最低收费100元。代申请人缴纳的保管费另行收取。

五、赋予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额催收。

六、办理遗嘱公证等相关业务。

1.遗嘱公证,每份收费100-300元。

2.保存遗嘱每份每年花费100元。

3、清查遗产,不足5万元的,每件收取200-65438元;5万元以上每箱200元-300元。

4.确认遗嘱效力,每份收费200-400元。

七、证明财产的清查、清算、估价和损失评估。

1,涉及公民,每笔收费200-500元。

2、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每项收费500-1000元。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1.证明抽奖、抽奖、中奖、抽奖等现场公证。,非盈利,每件收取200元;营利性收费每件,500元。其他现场监督公证,每份收费400元。

2.证明拍卖按其他经济合同收费,每件最低200元。彩票销售额,不足50万元的,每张收取200元;50万-654.38+0,000,000元,每件收费3000-500元;1000万元以上的,每笔收费500-1000元。中奖证明,中奖标的5000元-10000元,收取1%,最低50元;65438+万元,收取并认证股份公司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活动,费用每次1500-3000元。股票发行证明,谈判费。

4、投标公证

(1)投标金额不足500万元的,每件收取300-1000元。

(2)投标金额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每人每年收费1000-3000元。

(3)投标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每项收费为1500-50000元。

5.抵押登记

注册金额不足654.38+万元的,每件按标的金额收取,最低收取200元;65438+10万-65438+10万元,每件收费200元;1万元-300万元,每笔收费300元;300万至500万元的,每件收费500元;超过500万元的,每笔收费800万元。

6.如无档案记录公证,每件收费100-200元。

九、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保管单据、票据、凭证、有价证券等。,并且每年收取10元。

2、参加经济谈判和谈判的费用,最低500元。

3.代理公证事务相关的鉴定登记(邮费另计),收费50-80元/件。

4.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件的费用为每份50-100元。

5.回答法律咨询每条20-50元。

6.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份收费200元。

7、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每个单位每月收费300-2000元。

8.公证材料翻译费为一千字60元,不足一千字按一千字计算。外文印刷校对每千字20元,不足一千字按一千字计。

9.公证书复印件,每份65,438+00元,带翻译的公证书复印件增加65,438+00元。涉台公证书复印件的邮寄费用另计。

10.查询公证档案,每卷100-200元。

十、批量公证,按相应标准减半。

十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公证业务,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川政发(98)47号)规定,每笔收费50元。

十二、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按同类项目收费,无法比较的,由申请人和公证处确定收费标准。

1999年5月5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