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来源:作者:一、虚拟财产现状随着近年来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进入寻常百姓家,很多人对虚拟财产并不陌生。小到游戏中的装备、虚拟货币,大到QQ号游戏账号,都属于虚拟财产的范畴。据有关部门测算,去年国内互联网虚拟货币市场规模数百亿元,而且这个市场每年还在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但硬币具有双面性,网络本身又衍生出许多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让人无所适从。网络盗窃、版权保护等问题不断。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统计,“665,438+0%的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被盗,77%的游戏玩家觉得当前的网络环境威胁到了他们的虚拟财产”。而这些你我习以为常的东西,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面临不法侵害,无法获得权利救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时有发生,但由于理论上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大多都是模棱两可的:要么不予立案,要么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对被告定罪量刑,要么以盗窃罪对被告量刑。民事和刑事方面都存在法律空白。从这个角度来看,虚拟财产法律地位的确定是问题的关键。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及必要性关于我国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否定者认为它没有价值,只存在于虚拟社会中,没有保护的必要。支持者认为,虚拟财产是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的,可以流通,与现实社会中的财产没有本质区别,应当受到保护。笔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有必要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范畴。(1)虚拟财产具有法定财产属性。1.作为财产,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价值;第二,它必须是稀缺的,即不能无限存在;第三,它必须具有合法性。首先,虚拟财产具有价值,符合价值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要求。虚拟财产的价值需要综合考虑时间、金钱、智力技能、市场供求、游戏周期、功能替代品的数量和价格。以QQ游戏为例。这些游戏是分级的。玩家必须付出时间和金钱才能升级到更高的等级,等级越高,这个账号在市场上的价值就越高。其次,和实物一样,游戏中的装备和游戏币都是有限的,也有特殊的物品和物种。至于合法性,显而易见。2.虚拟财产在玩家身上倾注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虽然在现实社会中是无形的,看不见的,但它确实存在。就像手机号码一样,对于亿万网民有着积极的意义,可以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需求。这方面也符合无形财产的性质,属于知识产权(刘春天: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3.虚拟财产可以由人力控制,包括删除、修改、使用和转让。因此,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属性。(二)虚拟财产交易对现实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大量虚拟物品交易的现实状况。游戏币等网络财产已初步实现人民币兑换,部分网络游戏运营商甚至以出售虚拟财产为盈利模式(因此,今年文化部等1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的通知》)。意思是“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规范管理,防止虚拟货币冲击实体经济金融秩序,限制虚拟货币发行总量”)。2.针对虚拟财产的网络盗窃也在大量发生。网络盗窃的现状是以集团化、产业化的盗窃模式危及互联网的生存。因此,无论从虚拟物品交易还是网络盗窃的现状来看,都说明了虚拟财产保护的紧迫性。(3)建立诚信友爱社会的要求。现在现实中的盗窃财物搬到了网上,盗窃虚拟财产等侵权事件的发生,不能不说是现实社会的一种反映。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时间不长,我们应该尽力净化这片土地。如果能有效遏制网络上的这种行为,将会对诚信友爱社会的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遏制只能靠法律来规范。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用户的特殊财产权,能否纳入我国法律体系,决定了司法部门能否直接适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纠正虚拟财产的名称。名字对了才能顺,法律法规制定了才能更有效的保护公民财产。三、虚拟财产的保护必须承认,虚拟财产的保护在我国还处于理论探索阶段,争论从未停止。面对这种新现象,仅仅考虑传统的法律模式来解决似乎是不够的。因此,我们需要以创新的思维,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1)物权法的解释和配套规定。人们对最近通过的物权法抱有很高的期望,但这部法律中并没有关于虚拟财产的相关规定。这方面的不足可以在后续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从而完善物权法的应有功能,使法律对公民财产的保护更加彻底。(2)刑法保护。可以考虑在刑法中增加罪名,或者扩大对财产的解释。如前所述,司法机关对侵犯虚拟财产案件的界定完全不同。同样的案件,但性质不同,可能会向社会发出不好的信号。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根据新的情况进行扩大解释是完全可行的。(3)重视判例的作用。全国首例网络盗窃案经深圳法院审理后,对其他法院处理类似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法院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江西某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认定虚拟财产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法院认为,虽然我国对虚拟财产的认定仍无相关法律法规,但虚拟财产与不动产在占有、使用、收益等方面具有相同的利益,同样应受法律保护。(4)行政管理方法。政府部门在这方面也应该大有作为。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公司和网吧的管理,完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合法的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对侵犯他人合法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严格落实网络游戏实名身份制度,建立虚拟财产侵权举报中心。(5)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经验值得思考和借鉴。就拿网游最发达的韩国来说,游戏产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也面临着和我们现在一样的困惑,走了忽视和过度限制的极端,但都没有收到好的效果。韩国在重新审视虚拟交易后,终于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商品的合法性,虚拟交易也受到法律保护。不久前提出进一步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中介服务,制定游戏产业振兴法。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日本、瑞士、中国台湾省和香港地区,已经明确认识到“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对其进行刑法规制,出现了针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刑事判决。有的国家明确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与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相同,将虚拟财产纳入传统财产犯罪的客体范畴;一些国家,如瑞士,扩大了传统财产犯罪的指控体系,并创建了新的指控体系,如非法获取数据罪。法律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问题来了,我们只能积极应对,不能逃避,不能放任自流。我们要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维护作用。市场规模达到了数百亿。没有有效的法律管理,网络世界将进入无序混乱状态,进而影响现实社会。这一法律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将对公民个人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也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和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