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将注销专利小册子!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专利证书组成和专利证书复印件的公告。公告称,授权公告日期在4月24日之后的专利将获得新的专利证书。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将取消专利小册子,增加授权公告号和专利权人地址信息。专利公告: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将注销专利小册子!关于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构成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5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57号为满足当事人在经济法律活动中的相关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便捷、透明的信息查询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不附加专利小册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3月2日(含)至2018年4月24日(含)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包括证书首页和专利小册子扉页。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后颁发新的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将取消专利小册子,增加授权公告号和专利权人地址信息。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和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颁发的旧版专利证书和专利证书副本不得被新版专利证书和专利证书副本替代,另有规定的除外。四、自授权公告之日起,专利权人和公众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告系统(网址)查询并获取相应的专利小册子。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