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收标准
如果企业属于服务业,主体税种为营业税,按照核定税额方式缴纳:主体税种:按照收入缴纳5%营业税(地税),附加税费,城建税按照已缴纳营业税的7%缴纳(县镇为5%,乡镇为1%);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按65438+所缴纳营业税的0%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居民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说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6543.8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万元。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