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的区别
这是根据公民权利的不同功能而作出的区分。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财产权和知识产权都是支配性权利,人身权是支配性权利,既是人格权又是身份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实施特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可以分为债权和物权。对于这四种权利的具体区别和相关联系,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首先,区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这是根据公民权利的不同功能而作出的区分。
1.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财产权和知识产权都是支配性权利,人身权是支配性权利,都是人格权和身份权。
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向他人要求特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可以分为债权和物权。
3.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可以通过其单方行为改变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功能是使权利人能够按照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构成单方法律行为),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关系的变更原本需要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同意。但如果一方享有形成权,只有一方表示意思,法律关系才会发生变化。
民法上的形成权主要包括撤销权、追认权、抵销权和撤销权。传唤权本身不是形成权。
4.抗辩权是指否定请求权,防止请求权发生效力的权利。
二、支配权和请求权划分的依据
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是基于公民权利的不同功能。
1.支配权是权利人独占地直接控制财产或其他物的权利。
这种权利有两个功能: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干预;
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干涉标的物。在民事权利中,财产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
2、请求权是权利人向他人要求特定行为的权利。
与控制权不同,请求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提出请求,而不能直接控制债务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