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相关法律
国办发[2005]2号
颁布日期:20050108实施日期:20050108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质量和效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应用初见成效,促进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应用范围有限、水平低等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亟待改善。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推进电子商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形成国民经济发展新动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地位。
(三)推广应用电子商务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措施,将有效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限制性因素,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完善,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这一中心任务,实施制度创新,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电子商务发展之路。
(5)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协调发展。
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加强政策法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网络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以环境建设促进应用发展,以应用促进环境建设。
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把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结合的实现形式,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推动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注重促进和协调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推进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应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模式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抓住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同时,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保障信息安全,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三,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
(六)加强统筹协调。加紧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七)推进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网络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提出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根据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抓紧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推进网上仲裁、网上公证等法律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正常秩序。
(八)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有关部门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税费管理;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和关键领域研发的支持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企业面向国际市场的网上销售和采购,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政府采购应积极应用电子商务。
(九)完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和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电子商务投资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