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人才申报条件
5月31日,本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品行。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协作紧密、团队合作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已在我省注册,作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股)比例不低于30%】。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具有在相关领域创造新技术路径、新商业模式和新产业条件的巨大潜力。拥有一个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候选人创办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办时间1年以上(含)6年以下(含)的各类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大”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大”产业重点支持方向。产品拥有核心技术,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商业模式清晰,市场效益前景良好。企业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R&D投资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近两年平均每年R&D投入不低于654.38+0万元;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股东追加投资)。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经营)。
以下候选人不在竞争之列:已当选两院院士者。已入选泰山、齐鲁人才工程,尚在扶持期。仍在扶持期或省级扶持期的国家级领军人才。被列入我省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因未到岗、违纪违法或到期后被评定为“不合格”而被宣布入选、取消资格、退出项目管理的。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者,暂停一年;报考人员三次未入选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其他不适宜申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