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特。中国人对知识产权的六种心理
第一,心理强迫。
普通大众很难说知识产权就是知识产权。说到知识产权,大部分人都是翻着白眼,不知道在说什么。知道是权利,能说出专利、商标、版权的名字,就很好了。
领导干部素质高,可能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个政法委书记曾经很不服气地跟我说:用外国的发明,就给钱。我们的四大发明被全世界使用。谁会给我们钱?
专业人士也瞎说。商科的人说是做知识产权的,法学的人说是做知识产权的,连法学的学生都说是学知识产权的。这是什么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经济还是管理?看翻译,intellectualproperty翻译成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也翻译为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Law也可以说是知识产权。
第二,剥削和迫害的心理
知识产权被妖魔化了,当年的教育说它是资本主义剥削、压迫和侵略的工具,是一种罪恶,是贫困家庭贫穷和痛苦的根源之一。到目前为止,这种观念或多或少存在于中国人的头脑中。所以侵权不仅无罪,而且有立功表现。事实上,一直有这样的宣传,一些侵权事件被视为对资本主义的打击。
第三,吃大户的心理
既然私有财产从来不是神圣的,杀富济贫的人都被奉为英雄,吃大的也是理所当然的。穷,买不起,买得起。实物财富如此,无形财产更不用说了。在城里出去吃饭我都不付钱,何况你们这些烂西瓜。
第四,心理学的初级阶段
当今世界,所有文明国家都把侵犯知识产权视为一种罪恶。而国内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西方发达国家之前也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于是得出结论,在社会经济不发达的阶段,侵权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的、合理的。发展是a,按照学者的逻辑,模仿纳粹建毒气室也是合理的,既然他们也做过。
五、无关心理
五千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有过灿烂的文明!房子可以拆,知识产权为什么不能碰?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有人在街上偷抢,大家都觉得很严重。至于侵犯知识产权,那不算什么。视而不见。
六、胳膊肘心理学
公平正义是文明社会的表现。无论是制定规则还是其他社会活动,都不能破坏公平正义。胳膊肘往里转是对的,但是错过了就会被别人鄙视,终究是要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