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独家出版权,包含哪些内容?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的合同,取得作者作品在预定期限或者区域内出版的专有权利;也指图书出版者根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家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相邻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四处游荡的版权包括:

1.著作权人不能再在出版合同约定的专有出版权期限内和合同约定的区域内行使著作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复制权、发行权。只有当合同到期或出版社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时,出版权才会回归著作权人。

2.在专有出版权期间,出版社只能自行出版,不得许可他人出版。

3.他人不得以印刷方式复制发行该作品,侵犯了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的利益。

首先,这种出版权属于可以单独使用部分的著作权人,不属于任何出版社,包括对整部作品享有独家出版权的出版社。

其次,这一权利的行使应受到其他权利的限制:

第一,如果是合作作品,汇编作品等。,必须受到整部作品的版权限制。

二是受到整部作品独家出版权的限制。权利的行使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单独使用部分的发表也应遵循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