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40条禁止原文

十严禁管理人员:

1.严禁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账外操作。

2.严禁违反利率管理规定高息发放贷款或吸收存款。

3.严禁虚增、转移或隐瞒存贷款。

4.严禁挪用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资本市场投资。

5.严禁做假账,编造虚假财务、会计、结算、统计等报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

6.严禁超权限拆借资金。

7.严禁未经批准或越权代企业等单位销售债券。

8.严禁未经批准或越权提供担保。

9.严禁私拉终端,超范围经营。

10,严禁隐瞒资金案件和事故。

二、营销人员十大禁忌:

1,严禁使用邮政储蓄业务印章等公章。

2.禁止碰现金。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转账等实际交易业务。

4.严禁在柜面进行任何业务操作或担任柜员、综合柜员、支行主任。

5.严禁在任何业务窗口以及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为客户办理存取款、转账、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

6.严禁为客户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及贵重物品。

7.禁止代客户签字。

8.禁止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者违反规定查询、下载、保存、更改、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者将个人客户信息带离本机构。

9、严禁经商或投资办企业。

10,严禁不按规定交接工作就调换岗位或离职。

三、柜面业务人员二十严禁:

1.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

2.严禁指令他人或服从指令违规办理业务。

3.严禁在非营业场所和非营业时间办理各种柜台业务。

4.严禁在非营业时间独自逗留或以各种理由进入营业场所。

5.严禁为我办理任何业务。

6.禁止开立非实名账户。

7.禁止代客户填写客户信息。

8.严禁利用工作便利私自咨询客户及交易信息。

9.严禁私自为客户保管存单/贴现/卡、票据、印章、证件。

10.禁止泄露客户的任何信息。

11.严禁公款私存。

12,禁止挪用、侵占国库资金或擅自处理多空资金。

13.禁止泄露柜员操作密码、使用其他柜员号或在同一系统中拥有两个以上柜员号。

14.严禁将本人的智能令牌、印章、印鉴、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交给他人使用。

15,严禁单人与出纳办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交接手续。

16.禁止在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上预留印鉴。

17.严禁手工签发或涂改机器的存单/贴现等凭证。

18.严禁未签退制度、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或未妥善保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和印章的人员离柜。

19.严禁明知客户涉嫌违法违规仍照常为其办理业务。

20、严禁隐瞒重大经营失误、事故和重大风险。

扩展数据

农行河池分行推行“四十不准”提示卡。

为防止员工出现违章、禁令和违规操作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河池分行近日印制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严禁员工违规行为的若干规定》(即“四十条禁令”)并发送到每位员工手中,并在提示内容中纳入了“人生算七笔账”。

“四十条禁令”提醒卡的实施,是河池分行不断强化员工合规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员工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能力的又一重要举措。在全行营造了“人人合规、积极主动”的浓厚氛围,为实现风险案件防控和业务经营的和谐、更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