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多少年?

兽药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审批机关重新注册。已停产3年以上的兽药品种,原批准文号失效。

申请批准文号的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将检验样品和必要的资料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兽药监察所应及时制作检验报告,并送负责审核的农(牧)厅(局)。农业(畜牧)厅(局)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后1个月内作出是否颁发批准文号的决定。

兽药的有效期是怎么标注的?

标签说明书中注明的兽药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可判定为劣药。看批准文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5年),如果不在有效期内,就是假兽药。认证号中括号内标记的四个阿拉伯数字是认证号获得批准的年份。如果标注生产批号的年份(即生产日期)不应超过批准文号的批准年份加五年。

法律依据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兽药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内;

(2)申请前三年内没有产品批准文号被撤销的记录。

连续两次复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1年内不受理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企业研制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并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且新兽药注册时复检样品由申请人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向农业农村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检验报告副本;

(四)标签和说明书样本一式两份;

(五)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等资料的复印件。农业农村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中国兽药监察所进行专家评审,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准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已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企业研制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但新兽药注册时的复检样品不是申请人生产的,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申请人无需提交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