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关于合伙人,需要掌握以下几点:1。关于伴侣的数量。合伙人不得少于2人。2.关于合伙人的能力。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无限责任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一定是合伙人,当然无行为能力人也不一定是合伙人。因此,只有65,438+08周岁以上的人和65,438+06周岁以上但65,438+08周岁以下的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二)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合伙人为设立合伙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3)已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合伙企业应该有自己的名称。
(五)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备条件营业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只有一个营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