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法律条款

法律主观性:

保密协议主要保护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调整保密协议的法律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规范。一、保密协议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要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且签订协议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不得以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或者是附在劳动合同上的一项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竞业禁止是基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议。如果没有约定,就不需要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人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强调不得“说”,竞业禁止义务要求从业人员不得在竞争性单位工作或从事自营竞争性业务,强调不得“做”。(3)保密义务的职责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员工的就业权,而竞业禁止义务不仅限制员工的披露,还限制员工的就业,员工的负担要重得多。(4)保密义务期限一般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两年。三。保密协议应该涉及哪些内容?1.未经许可,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得将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目的;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得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和物品带出保密区;3.保密义务人在接受国外访问或与任何第三方沟通时,不得涉及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4.合同终止后,应归还保密信息;5.保密期。法律没有规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保密期限可以很长,直到进入公共领域。所以,只要不公开,就可以永远保密。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前,员工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根据法律可以得知,规定保密协议的主要法律是《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保密事项签订保密协议。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