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一.工作进展
(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查得分14)。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有序开展。根据县领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各单位行政首长负责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根据考核要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将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2.依法认真开展行政调研活动。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县调研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时,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对乡镇行政执法权行使情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调研报告和行政执法权限目录。
3.县政府常务会议对依法行政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听取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五年工作规划及县级单位和个人表彰;二是听取全县行政权力清理情况汇报;三是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问题。
4.加强依法行政的部署和考核。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关于印发XX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2013-2017)(长政[2013]11号), 我县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2013年依法行政安排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43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65 438+03年依法行政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 51号), 依法行政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发[2013]27号)、《关于印发XX县2013年镇(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发[2065438
5.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XX县委关于印发〈2011-XX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常发[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每季度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于今年6月召开。按照法制办《关于印发XX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办法的通知》(长府法[2013]2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可实现所有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率100%,合格率95%以上。其中,由县公安局轮岗开展的XX县交通局季度培训独具特色,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6.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制约机制。为确保依法行政的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我县将依法行政置于党委、人大和CPPCC的民主监督之下,并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固定,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XX县CPPCC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今年5月下旬,CPPCC组织了对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发展情况的检查。65438+2月中旬,县人大听取了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县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我县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大党委和人大的支持力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7.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县在2012年度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将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下发了《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65 438+02]123号),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2013年8月,我县推荐下塘镇、县交通局等十家单位参加成立检查。8月下旬,我县还组织相关创建单位赴黑龙江省参观学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重庆、成都组织的创建学习活动。我县能够按照规定汇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创建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示范要求,积极准备检查材料,通过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
8.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法制交流活动。今年,我县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市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交流会”和“XX市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并赴成都、重庆学习培训。同时还撰写论文,参加省法学会组织的“鲁豫安徽2013年度民商法研讨会暨论坛”、“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法制宣传活动。其中,我厅报名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今年,我县* * *向省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律信息24条,县直其他单位报送信息40余条,为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做出了一定贡献。
9.政府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县级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了县政府法制办的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等问题。2005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将法制办升格为科级单位。2010政府机构改革中,新增法律监督处、行政复议应诉处两个部门,核定编制6人,进一步加强了县级法制机构。二是县级部门法制机构基本建立。县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农业、烟草等部门都设立了法制部门,明确了专职和兼职法制人员。三是乡镇(区)法制机构逐步建立。乡镇(区)也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设立行政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县政府法制工作网络全面健全。
(二)关于改进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2011年,我县制定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长政[2011]31号),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在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中,我县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组织NPC代表、CPPCC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参与调研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举行听证活动。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2012年制定了《XX县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长办〔2065 438+02〕26号)。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避免了因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土地整村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既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调动了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我县成立了重大项目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小组。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规划使用、重大合同审核等方面,必须经过专家组充分论证,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实施。
5.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法制办定期参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县土委、县规划委、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等全县一系列重大会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同时,我县还成立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了4名专职优秀律师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和合法性论证。
6.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我县成立了政府常委会、县土委、县规划委、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公正。
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问责制。我县严格追究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今年在违法用地和政府投资项目工作中,对玩忽职守或决策失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根据《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我县对涉及征地拆迁、政府重大项目、五年规划实施等重大决策实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认真对比以往的实施和实施效果,及时纠正不确定、不合理的规定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目标任务,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促进决策科学化,减少有限资源的浪费和决策失误造成的其他重大损失。
(三)关于制度建设(自评分值20分)
1.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完善。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印发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精神,我县本着精简、统一、服务、高效的原则,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XX县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可用”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审管分离、审批与管理并重”和“一站式审批、一站式服务”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平台,营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工作。一是规范制定程序。前年,我县被市政府列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点,对我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了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都按要求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通知,年底有实施结果,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无序性和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起草;对已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3.加强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我县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凡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报上级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乡镇、县级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我县向XX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3份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查。县政府法制办严格执行乡镇XX县级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备案审查,要求执法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逐一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促进乡镇XX县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高。目前乡镇XX县级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15。我县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情况。
4.严格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异议审查和有效性。我县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河政办〔2007〕75号)精神。所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和评估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要求政府法律专家组出具审查意见,使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县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组织和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由县政府法制办依法进行审查处理。对发现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知起草单位修改完善或废止,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确保法律的统一和稳定。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我县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实现有效期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过期的规范性文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和信息的宣传和统一发布。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办公系统、长丰日报、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发文制度管理,经过立项、起草、调研论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文秘机构统一登记、编号、印制、盖章、发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6.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10月29日,165438+我县在《关于公布2012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2012]32号)。
7.积极做好征求上级意见和反馈工作。今年,我县先后对2013《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安排(讨论稿)》、《XX优化投资环境规定(征求意见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定(征求意见稿)》、《XX行政听证办法》、《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等提出意见。审议修改《XX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65,438+03-2065,438+07)》等立法草案65,438+065,438+0件,并及时反馈意见。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程度(自评得分26分)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行政权力清理界定。今年,我县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和职能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认真开展承接上级下放和委托行政权力工作,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其中,在《关于XX县2012年度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情况》(长政办[2012]27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清理结果,对我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9月份, 印发了《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2013]17号),在政府网站、长丰日报和各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高效、透明、依法办事。
2.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开展。2011年,我县在全市县级单位率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讨论,并于2012年6月向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铺开,要求各行政单位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按比例举行公开讨论活动。2003年8月1,2065438,我县还举办了第二次行政处罚案件公参员培训会,对公开选拔任用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充实了公参员队伍,加强了对公参员的管理。今年我县* * *召开群众大会24次,讨论案件86起,涉及行政执法单位14个。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让群众参与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高效、公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
3.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的规范化。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XX县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按要求进一步细化办理条件和精简流程,并以图片形式发布,打印在政务服务大厅,供申请人免费领取和查阅。
4.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县结合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讨论制度,要求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并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其中,《县交通局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办法》由市交通局转发,作为全市交通系统的统一标准;县卫生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环保局、烟草局、文光新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细化自由裁量权,确保处罚案件的统一、公平、公正。
5.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今年县直属行政执法部门都能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执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深入人心,行政执法更加合法、规范、文明。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建设。我县将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基础,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县监察局、法制办经常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检查执法质量,严格符合持证上岗、突出执法的法律要求,坚决杜绝聘用人员、合同工从事行政执法。目前,我县有执法证1542人,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还有辅助执法人员864名,主要协助执法人员加强社会管理。
7.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合法[2013]37号)要求,我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 87号)。并于2013年6月底至2016月初对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30日完成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进行评估。为确保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县政府法制办邀请县人大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法学会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等10人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执法单位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长政办秘[2013]91号),对10优秀案卷进行了表彰,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也发至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