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处罚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解析:2020年2月26日,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XI)》正式通过,修正案于2026年3月26日实施。此次修正案对未成年人犯罪、证券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起始年龄进行了最新修改。而公路运输行业呼吁多年的“超限处罚”,在这次刑法修正案中并没有实现。有专家指出,立法、执法、守法存在问题,刑事指控无法启动,涉及公路损坏的司法解释缺失是刑法难以规制超限行为的根本原因。

立案标准: (一)驾驶大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或者超过15额定乘员;

(二)驾驶中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或者超过10额定乘员的;

(三)驾驶小型或者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或者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第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从事校车业务、道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或者超过15额定乘员的;

(二)驾驶中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或者超过10额定乘员的;

(三)驾驶小型或者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或者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规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拘留,直至消除违法状态。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经处罚后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