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我们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的拟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1.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止使用的商标。
2.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者初步核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商标异议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
(2)一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被管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
(3)一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造成公众混淆。
(4)一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五)一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专用权的。
(6)一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被他人使用过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异议抗辩的申请流程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所谓按规矩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按照一定的流程去处理相关的事情。商标异议抗辩也不例外。
1.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2.18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出具商标异议裁定书;
3.同时,异议裁定结果可在商标局官网查询。当事人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异议复审,不服异议复审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知识产权带来的商标异议。你什么意思?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保护你的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在日常生活中,你要增强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商标异议抗辩商标异议材料商标异议流程商标异议申请